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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建设副主任带队与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2018-10-11]  作者:辐射防护与环境影响评估部 谢树军  

 

为配合国家“一带一路”倡议,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理性、协调、并进”的核安全观,实现发展和安全并重、权利和义务并重、自主和协作并重、治标和治本并重,促进国际社会携手合作,实现核能持久安全和发展等要求,发挥中心在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的技术优势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在“东盟”桥头堡的区位优势,加强与东盟国家的核与辐射安全技术交流,落实《中国与东盟环保合作战略》。2018927日,柴建设副主任带队赴广西南宁,与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邓超冰总工和辐射处、规财处、科标处、环科院、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的领导以及中心环评部商照荣主任、张爱玲副主任等参加了签约仪式。

根据协议,中心将与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共同开展面向东盟国家的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技术交流工作,助推我国核技术、核能产业走向东盟国家;双方将在核与辐射安全监管领域开展全面技术合作,中心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提供技术支持,以提高广西壮族自治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水平和技术能力;双方将开展人员交流合作,互派人员到对方从事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实践工作;中心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队伍的人才培养提供全方位支持。

签约仪式后,柴建设副主任高度评价了协议对核安全中心未来发展的重要意义,开创了中心与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开展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技术合作的先河,搭建的合作平台也将对促进我国与东盟国家开展核与辐射安全技术交流合作发挥重要作用。邓超冰总工表示要充分依靠中心在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的技术优势,通过合作,进一步提高广西壮族自治区在核与辐射安全监管领域的技术水平。双方均表示要将协议中的合作内容落实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