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要闻概览 > 全球核能动态
美国参议院法案将设立核废物管理局
  [2019-05-14]  作者:办公室 王旭杰  

美国参议院最近提出了一项立法,为安全和永久处置全国各场址的乏燃料库存开辟了一条途径。2019年《核废物管理法》(S.1234)将设立独立机构“核废物管理局”,代替能源部管理美国的核废物计划。核废物管理局局长将由总统选定,并由参议院确认。

一、立法内容概况

核废物管理局将建造一个试验性贮存设施,用于贮存退役核电站的乏燃料和紧急从运行核电站运出的乏燃料。此外,该法案还指定核废物管理局为电力公司的非优先乏燃料或能源部临时的国防废物建造综合贮存设施。该法案还授权核废物管理局局长立即开始为优先级废物设置试点贮存设施选址,并且不对贮存的废物设置数量限制。

该立法还将在美国财政部设立一项新的营运基金,从电力公司收取的费用将存入该基金。该法案还授权能源部长重新审议将国防废物与商业乏燃料混合的决定。

二、我国放射性废物处置工作已有一定进展

我国放射性废物处置工作开始于上世纪八十年代,经过四十多年的发展,在立法、处置场建设和安全监管等方面取得一定进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核安全法》奠定了放射性废物管理的法律基础,使放射性废物处置工作实现有法可依;极低放填埋场建成投入使用、低放废物处置场积极选址,已取得一定进展;高放废物处置研发路线和目标的确定,为高放废物的处置指明了方向。我国的放射性废物处置体系初步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