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全国统一考试领取准考证和发票地点的通知

日期:2018.08.31 字号:    打印本页

 

根据《关于2018年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的通知》(环核安中心函[2018]75号),2018年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将于9月8、9日两天举行,现将领取准考证和缴费发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已通过现场审核的考生,请携带准考证(通过网上自主打印)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到各考区领取缴费发票。

二、未经现场审核(无法打印准考证)的考生,须到各考区进行考前现场资格审核。审核时请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学位证书和加盖考生单位公章的考试报名表(通过网上自主打印)的原件;申请免考两个科目的考生还须提供本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证书、截止2002年12月31日受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经现场审核通过后,方可领取准考证及缴费发票。

三、 各考区领取准考证和缴费发票时间和地点

各地领取时间:2018年9月7日 9:00至12:00 13:00至17:00

北京:

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注册办

北京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58号慧科大厦东区二层注册办

(乘坐地铁6号线至终点站海淀五路居A口出站即到)

电话:010—88842517、88842532、88842505

浙江:

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办事大厅

杭州市上城区佑圣观路74号—1号

电话:0571—88395087

广东: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

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4楼

电话:020—37605711

四川:

军转大厦 四川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

成都市新华大道三槐树路2号

电话:028-86740101、86759175

环境保护部核安全执业资格注册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