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教育
1.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人士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拟定中心职工管理、劳动工资,考核、培训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中心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编制的管理工作。
3.负责人员调配、考核、职务升降和任免、辞职和辞退等管理工作。负责高校毕业生接受和临时聘用人员的管理。
4. 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职务的评审,工作技术等级考核评定的管理工作。
5.负责劳动工资、劳动保护和社会保险工作。承担职工住房补贴相关数据的审查核定工作。
6.承担职工教育培训工作,以及赴监督站培训人员的管理工作。
7.负责人事、劳动工资的计划统计、职工考情、休假、探亲工作。
8.负责公派出国人员政审,办理出国培训和因私出国人员的有关手续。
9.办理职工退休、退职工作、负责退休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10.承担职工奖惩和人事监察工作。
11.负责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
12.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党委办公室
1.党委办公室在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协助党委向党员、职工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2.负责贯彻、落实环保部机关党委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负责党内事项文件、信函、计划、总结等文稿的起草、审核及上报;负责党委会的记录,整理会议纪要;负责党内统计报表的编制。
3.负责上级机关党委下发的文件的签收、登记、负责文件的催办、督促、检查和落实。
4.负责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调入、调出的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党委印章、介绍信的管理启用和登记。
5.负责接待反映党内欠款的群众来访及来信的答复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