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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技术研发基地工程消防第三方检测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2019-04-17]  作者:科计处 李晓洋  

根据工作需要,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拟开展《国家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技术研发基地工程消防第三方检测采购项目》,根据国家及中心相关规定,本单位决定采取邀请报价的方式采购本项目所需服务,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国国家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技术研发基地工程消防第三方检测采购项目

(二)采购编号:NSCCG2019-03

(三)资金来源:中央财政预算内资金

(四)项目预算:38万元

二、项目采购范围

具体内容和要求见采购文件第四部分技术要求(本项目采购文件将于收到供应商报名表后发送)。

三、项目周期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完成

四、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签订合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

(二)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须具有完成本项目所必须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质量控制能力;

(四)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六)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投标将被拒绝。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供应商报名及采购文件取得方式

请有意向参与本采购项目的单位于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将附件《报名表》传真至我中心并电话告知(上班时间: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我方收到传真和电话后将向意向单位发送采购文件电子版。

六、供应商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要求

请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单位于公告发布之日起第5个工作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向我方做出一次性书面应答。逾期递交或递交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应答文件请置于密封的档案袋中,封口处应盖有报价方完整的公章。若我方接收人员发现有文件密封不严的情况,有权拒收。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凯红

电 话:010-82205748

邮 件:yangkaihong@chinansc.cn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红联南村54号

邮政编码:100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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