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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与辐射安全中心2018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8-09-05]    

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作为生态环境部直属事业单位,是我国唯一专业从事核安全与辐射环境监督管理技术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单位。中心主要任务是为我国民用核设施及辐射环境安全监管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支持、技术保障,主要包括:核安全与辐射环境监管技术支持;民用核设施核安全监管政策与法规研究;民用核设施安全审评与监督技术支持;辐射环境安全审评与监督技术支持;核事故与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响应与评价;核安全与辐射防护科学研究,相关技术咨询与信息服务。

为适应业务发展需要,提高核与辐射安全技术支持、技术保障水平,确保我国核电和核技术应用事业“又好、又快、又安全地发展”,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拟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或技能条件;

5.具有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

6.善于团结同志,身体健康、作风正派、清正廉洁。

现役军人、尚未解除法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列入报名范围。

二、招聘岗位和具体条件

本次招聘岗位数20个,招聘人数38人。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岗位信息表》。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日开始至2018年9月18日结束。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不接待来访。应聘人员请登录生态环境部人才招聘网站(http://hrr.mep.gov.cn/)注册并提交报名申请,报名时请务必全面、准确填写个人信息。本次招聘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不得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

3.资格审核。中心将根据应聘人员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核。应聘人员可登录生态环境部人才招聘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期间尚未被资格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4.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于9月20日至9月22日登录生态环境部人才招聘网站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安排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具体安排将于报名结束后,在生态环境部人才招聘网站上通知。

笔试结束后,根据各类岗位笔试情况确定进入面试分数线。参加笔试人员可于笔试结束三天后登录生态环境部人才招聘网站查询面试分数线和本人成绩。

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同组参加面试人员平均分的,可进入考察和体检,或由其他岗位根据面试情况进行调剂。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时须进行资格复审,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学位证、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五、考察体检及公示录用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人员名单。综合考虑考试、考察和体检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生态环境部人才招聘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履行相关手续。

本次招聘人员均为编外人员,非事业单位编制,不解决北京户口。录用方式采用合同制或劳务派遣方式。

六、有关提示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请应聘人员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对于应聘人员提供虚假证件、材料所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咨询岗位资格条件等问题,可与拨打咨询电话:010-82205985或010-82205669。咨询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等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10-82205705。

上述招考工作时间及事项如有调整,以核与辐射安全中心网站(www.chinansc.cn)和生态环境部人才招聘网站(hrr.mep.gov.cn)最新公告为准。

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2018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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