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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核安全公众宣传工作的初步思考

发布日期:  [2012-03-12]

[摘要]核能发展面临的最大挑战来自社会和政治的阻力,因此,做好公众宣传工作,解决好公众接受性问题,对保障核电的安全持续发展将起着决定性作用。福岛事故已过去一年,面对国内“恐核阴云”仍未散去的新形势,核安全公众宣传工作面临着巨大困难和挑战。本文通过对我国公众核电接受度现状进行简单分析,对现阶段我国核安全公众宣传工作开展状况进行总结,结合笔者参与核电厂实地调研及公众宣传工作中的体会,对福岛事故后如何更有效开展核安全公众宣传工作进行了初步探索。

[关键词] 福岛 核安全 核电 公众宣传

一、前言

2011年3月11日,日本本州岛仙台港东发生里氏9级的大地震并引发海啸,此次地震引发了一系列的连锁反应,其中福岛核电站出现核物质泄漏成为焦点,核辐射恐慌迅速蔓延,引发各国社会公众的担忧。福岛核危机“冲击”各国,核能利用面临严重的信任危机,事故发生后,德国、瑞士等先后在国内“反核”舆论压力下宣布暂时放弃核电,意大利举行针对核电发展的公投后宣布放弃核电,英国迫于公众舆论压力表示将不再建新核电站同时开展核安全大检查,奥巴马向美国公众保证“已督促核能监管机构立即升级安全措施”,我国也宣布暂缓对核电建设的审批工作。福岛核事故再次提醒我们:在当今世界上,核能的发展面临的最大挑战来自于社会和政治的阻力,也就是公众接受性问题。

回顾去年3.11福岛事故之后,我国出现大面积的核辐射恐慌,部分地区甚至上演了“抢盐风波”闹剧。 这些事实表明,我国核电发展20多年来,虽然各级政府、核电企业及行业协会开展了各种形式的核安全公众宣传活动,也取得了相当成效,但核安全公众宣传工作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公众对核电的接受度依然不高。3.11福岛事故的发生,正是我们正视核安全公众宣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以改进的契机。

福岛事故中的“中国现象”引发了笔者的思考,本文试图由此现象进一步发掘我国在核安全公众宣传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探讨拓宽核安全公众宣传的渠道,优化核安全公众宣传的方式方法,寻求增强公众对核能发展的接受度与支持力的新途径。

二、我国公众对核电的接受度现状

早在田湾核电站在建期间,我国学者曾于2008年在田湾核电站附近开展了“周围居民核电站认知调查”[1],通过问卷调查的形式对核电站周围50 km内的1408位常住居民进行调查。在对核电站的态度中,距离核电站次近(约4km~)的调查对象显示为“负向”,其中认为核电站对环境有影响和担心核电站对健康有影响是影响核电站认知的主要负向因素。

2011年5月,福岛事故发生仅2个月,《中国能源报》设计了《公众对于核安全认知度的调查问卷》[2],并通过网络随机选取的有效答卷进行统计。问卷涉及福岛核事故前后对核电认识的对比、核电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如何看待科普教育三个方面,调查主要在北京、兰州、成都、杭州和深圳五个城市展开,对象年龄集中在25岁到35岁之间,基本都受过大专及以上高等教育。调查显示,在福岛事故发生前,有22.6%的人认为核电是“清洁、经济的能源”,而在事故后,仅有1.9%的仍然支持这一选择;对于是否同意在自己所在区域内建设核电站,超过70%的人选择了反对项;在调查中对于“日本福岛核电事故发生后的两个月中,您觉得国内开展的核安全科普及相关活动是否增加了您对核安全知识的了解?”一项中,49%的受调查者选择了“一般,没了解多少”;问及“事故发生前,是否接触过相关的核电及核能科普知识”时, 66.3%的选择“从来没有”。此外,调查显示,有96.2%的受调查者认为需要开展核安全科普及教育,其中39.7%的人认为非常必要。

上述调查数据显示,我国公众对核电发展的接受性和支持力历来明显偏低,福岛事故发生后,核电安全成为关注热点,对于核电的可接受性更急剧下降;同时,调查也表明公众对于核科普有极大需求,希望接受相关的信息,并从中掌握基本的核安全防护知识。由此可见,核安全公众宣传工作的有效开展迫在眉睫。

三、我国核安全公众宣传工作开展现状

在“以人为本”的今天,对于核能利用安全问题,公众立场尤为重要,它是政府决策的基础,更是核电事业生存的先决条件,因此,我国政府历来重视核安全公众宣传工作。2009年4月,由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和中国政府主办的“面向二十一世纪核能部长级国际大会”在北京举行[3],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李干杰在会上作了题为《把握机遇,应对挑战,促进核电健康发展》的专题发言,将公众宣传工作列为我国核电发展面临的重要挑战之一。福岛事件发生后,李干杰副部长在总结福岛核事故对中国的警示和启示时[4],强调要进一步强化公众宣传、信息公开和舆情应对工作。

我国的核安全公众宣传是与核电的发展同步成长起来的,经过20多年的探索,逐渐摸索出了一套适合我国国情与核电发展现状的公众宣传方法,其中秦山核电基地、田湾核电基地相继被列为“工业旅游示范点”,成为公众了解核电的平台和窗口,这些事实表明我们在核安全公众宣传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

(一)我国公众宣传开展机构

当前,我国已经建立相对完整的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体系以履行核电安全监管的职能,同时国家和社会各个层面的相关组织机构也逐步开展核安全公众宣传工作。其中,国家原子能机构、环保部宣教司、国家核安全局及各地区监督站、环保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等是开展核安全公众宣传工作的主要政府机构及技术支撑单位;各核电企业,如秦山核电站、三门核电站、田湾核电站等是开展核安全公众宣传工作的主力军;核电行业协会如中国核能行业协会等是开展公众宣传工作的主要支持力量。

(二)传统公众宣传工作开展的主要方式

项目建设前期公众参与实现公众宣传。我国核电建设历来重视在核电站投产前期就进行核安全公众宣传,2008年12月,国家核安全局发布了《核电厂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5],规定了核电厂从厂址审批、建造到运行三个阶段的环境影响评价活动公众参与的实施办法,强制性要求核电厂建设项目各阶段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下称环评报告)中,均需纳入公众参与相关内容。 《实施办法》将公众参与列为规章的做法,直接将核电公众宣传融入到项目前期建设中。

利用宣传媒介进行公众宣传。网络与报纸成为核安全公众宣传的重要渠道。目前,各级核电安全监管部门均在政府网站上对核电厂安全审批状况进行信息公开,同时融入了基本核能知识科普版块;各核电企业也建立了自己的网站,传播核电企业理念,进行核科普知识的宣传;同时,各核电站通过《科技日报》、《中国能源报》等有影响力的报刊举办核电知识答题竞赛,加强公众参与。

实地体验进行公众宣传。大亚湾核基地、秦山基地先后举行了“核电厂开放日”活动,通过组织本地区公众对科普展厅、模拟机房、厂区保护区进行现场参观和体验,让公众在切身感知中了解核电,对核能利用有更理性的认知。

展览、讲座进行深度宣传。核电企业与地方政府、行业协会联合,通过展板展示、散发宣传手册进行核电知识、辐射防护知识的原理讲解,同时,邀请核能专家到各大高校进行面对面的交流,也成为在高校群体中普及核能知识的主要手段。

综上我们可以看到,我国在核电站建设伊始就开展核安全公众宣传,但是,目前我国核安全公众宣传仍然采用其他传统行业使用的常规宣传手段,没有从核电知识本身较难理解,核科普工作根基尚不牢固,公众对核电整体接受性不强,而核电又是一个需获得社会广泛的理性认知的特点和现状出发。福岛事故的发生又给核安全公众宣传增加了复杂性,新形势下公众宣传工作面临巨大挑战。

四、福岛事故后核安全公众宣传工作新探索

福岛事故发生后,尽管相关组织机构及媒体迅速开展了广泛、深入的核安全公众宣传工作,但网络上的核辐射恐慌舆论蔓延,部分地区的“抢盐风波”等事件的发生已经给公众的心理上造成了“恐核阴云”,这种恐核心理的消除,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因此,福岛事故后的公众宣传工作情况将更复杂,难度更大,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要积极探索新的工作方式方法以适应新的形势。笔者通过在舆情应对和公众宣传工作开展中的体会,结合到部分核电厂及相关单位进行实地调研的体验,对如何在新形势下更好地开展核安全公共宣传工作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想法和思路。

(一)政府占主导,将有效使公众宣传变为社会认知。从目前我国核安全公众宣传工作的开展情况来看,主要是核电企业在积极主导和承担各种形式的核安全公众宣传工作,这导致了两个问题出现,一是宣传的区域性,企业宣传主要针对的受众是电厂周围的公众,普及范围显示了很强的区域局限性;二是核电厂作为企业,其公众宣传只能被认为在传播一种企业文化理念,很难构成真正意义上的社会认知。社会认知是公众宣传的终极目标,社会认知将有效促进核电的稳态发展,它的形成只有在政府主导下才能实现,因此,政府主导进行公众宣传势在必行。

(二)从国家层面制定核安全公众宣传计划,保证公众宣传的长期性、稳定性。目前,我国从政府到整个核工业体系都缺乏系统的、全面的、大范围的核安全宣传计划。计划是工作开展的保障,核安全公众宣传工作不是一蹴而就的,核电发展与核安全公众宣传应该“并驾齐驱”,目前我国已经制定《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2005-2020)》,只有核电发展规划与核安全公众宣传计划相配套,才能在发展中实现以不变应万变。

(三)实现舆情监测的常态化,有针对性开展公众宣传。在网络舆论迅速蔓延扩大的今天,将舆情的监测纳入到公众宣传日常工作中非常必要。福岛事故后,公众对有关核电的情况愈发敏感,在日常工作中积极关注公众对涉核事件的舆论变化,有助于政府机构及时发现群体性认知错误和虚假信息的群体性传播,及时依靠政府公信力进行澄清,从而避免“自媒体”时代导致的错误虚假信息扩大化。

(四)加强与传统媒体合作,发掘公众宣传新途径。传统媒体被誉为是社会的神经系统,作为信息流通过程中的“把关人”掌握着信息报道权和解释权,具有一定的社会公信力。通过定期与新闻媒体沟通,开展核安全专家解读核安全知识的专访栏目录制,定期在电视媒体上播放核电知识宣传片,选取部分核电厂进行典型报道,开辟新的公众宣传途径。核安全保障措施“媒体化”将进一步有效扩大公众宣传的受众区域和受众人群。

(五)核能科普从教科书开始,打公众宣传“持久战”。优秀教科书对个人世界观、人生观的形成有着潜移默化的重要作用,对客观知识的汲取将增强个人在是非虚假面前的判断能力,因此,教科书应该成为公众宣传有效也是长期“阵地”。将核能知识编入中小学课本,使孩子在成长过程中从原子开始解读核,对核能利用有理性的认知和判断,这样成长起来的公众将不会被错误或虚假的言论左右,甚至会主动成为核电发展事业的献计者,成为涉核事件发生时正面战场上的主力军。

(六)走“亲民路线”,增强公众宣传有效性。综观散发宣传册、展板展览、知识讲座、专家交流等传统公众宣传方式,均收效甚微,究其原因,主要是所描述和讲述的核科普知识过于复杂化、专业化,与受众的实际认知水平不相匹配。将核电知识、核安全知识简单化、通俗化、生动话是公众宣传工作者要思考的重要问题之一。

(七)加强公众宣传国际交流,学习国外最佳实践。一般说来,核电发展与核安全公众宣传工作是同步的,核电发展了多久,核安全公众宣传工作就开展了多久。目前,国际上美国、法国等国开展核电建设工作历史较久,其在核能公众宣传工作中实践最丰富,收益最多。建立国际间核安全公众宣传的交流机制,通过国际间实地互访、成果交流等形式,将为有效借鉴和应用国外的最佳实践提供较高的平台。

五、结语

此次福岛事故的发生,是一个大灾难后核安全公众宣传工作处理和开展的集中案例,值得深入研究和思考。福岛事故的发生凸显了当前我国核安全公众宣传与公众需求之间存在着较大差距,警示我们如果公众宣传工作不扎实,信息公开工作滞后,就可能丧失稳定民心的最好时机,导致核能利用的停滞。重视核安全公众宣传工作,创新核安全公众宣传机制和方法,将公众宣传推向长期化、常态化、专业化,与核电建设规划“并驾齐驱”,应成为未来一个时期国家核安全监管机构及各相关组织的重要工作中的应有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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