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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全国统一考试领取准考证和发票地点的通知
  [2019-08-28]  作者:注册办 李莉  

 

根据《关于2019年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的通知》(环核安中心函[2019]84号),2019年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将于9月7、8日两天举行,现将领取准考证和缴费发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已通过现场审核的考生,请携带准考证(通过网上自主打印)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到各考区领取缴费发票。

 

二、未经现场审核(无法打印准考证)的考生,须到各考区进行考前现场资格审核。审核时请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学位证书和加盖考生单位公章的考试报名表(通过网上自主打印)的原件;申请免考两个科目的考生还须提供本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证书、截止2002年12月31日受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经现场审核通过后,方可领取准考证及缴费发票。

 

三、 各考区领取准考证和缴费发票时间和地点
各地领取时间:2019年9月6日 9:00至11:30 14:00至17:00

 

北京:

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637房间

北京海淀区红联南村54号

电话:010—82206115

 

浙江:

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办事大厅

杭州市上城区佑圣观路74号—1号

电话:0571—88395087

 

广东: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

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4楼

电话:020—37605711

 

四川:

军转大厦 四川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

成都市新华大道三槐树路2号

电话:028-86740101、86759175、84590599

 

  

                                      生态环境部核安全执业资格注册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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