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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举办放射性废物立法有关问题讲座
  [2019-01-10]  作者:放废部 魏方欣  

 

日前,中心在京举办放射性废物立法关键问题讲座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第27期“核新论坛”,邀请全国人大环资委法案室主任翟勇做关于放射性废物立法关键问题的讲座。中心主任任洪岩、科技委副主任吴浩、副总工程师程理,以及相关部门50余人参加。

翟勇在全国人大环资委工作20余年,长期从事环境资源立法工作,曾参与《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与《核安全法》的立法,在核能领域立法方面具有丰富经验。翟勇首先从放射性废物管理的重要性和系统性等多角度阐述了立法的必要性,认为放射性废物管理与核事故是影响核能可持续发展的两大因素,是国家安全的一部分,需要专门立法规范。随后,翟勇基于国内放射性废物管理现状和相关法律法规状况,结合多年立法经验,提出有关放射性废物法法律定位、立法路径和内容选择等方面的建议,对后续推进放射性废物立法、解决立法中可能遇到的难题具有非凡价值。报告对于法律和技术之间差异的阐述使与会人员深受启发。随后,与会人员就立法内容选择、立法程序,以及后续工作可能遇到的挑战等与翟勇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

立法是保障我国核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完善核与辐射安全法律体系的需要。中心依托中国工程院和中国科学院重点咨询项目,自2017年初开展了放射性废物立法等研究工作,为院士建议编写提供了有力支持,同时向生态环境部提交多份政策建议,得到部领导批示。此次讲座适逢《核安全法》实施近一周年,是对核与辐射领域立法工作开展的一次重要研讨活动,也是为落实部领导批示开展的行动之一,对后续推进放射性废物法立项、保障国家安全和环境长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