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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首个核技术利用领域经验反馈平台上线
  [2018-12-07]  作者:辐射源部 龚宇  

2018年10月,我国首个核技术利用领域经验反馈平台上线(以下简称“平台”),标志着我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管经验反馈工作进入系统化、网络化的时代。

一、平台建立的背景

为加强我国核技术利用辐射监督管理体系与信息化系统建设,实现对核技术利用单位及放射性同位素安全、实时、科学、动态的管理,特别是对放射源的动态跟踪管理,我国建立了一套全国联网的以辐射安全许可证和放射源管理为主线的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管理系统基本实现了对全国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放射源等核心业务的网络化管理,但缺乏监管经验的分享、辐射事件事故的经验反馈、核与辐射案例的管理及监督执法记录的评价分析等功能。

我国核技术利用领域采取“两级发证四级监管”的分级管理模式,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辐射安全监管人员有数千名,全国核技术利用单位近7万家。随着核能和核技术的发展,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在国民经济各个领域的应用范围越来越广,核技术利用单位及辐射安全监管人员数量逐年提升。传统形式的经验交流已不能满足行业发展及监管能力建设的需求,建立一套核技术利用领域网络化经验反馈平台势在必行。

二、平台建设的内容

为响应《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总体方案》及《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大数据建设顶层设计方案》中提出的打破信息传递壁垒、推动数据资源共享、完成数据增值效应,建设经验反馈与共享、案例共享、监督检查结果共享,为监管工作提供科学化、智能化的决策支持服务的要求。2017年12月,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开始在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管理系统的基础上开发建设核技术利用经验反馈平台。

平台建设内容包括了:辐射事故事件管理、核技术利用行政执法行政处罚案例分析、法规标准文件管理、评价分析等功能模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监管人员可通过平台分享或查阅辐射事故事件、行政执法行政处罚案例、及国内外的法规标准文件,平台还可以对核技术利用单位信息、监督执法记录、辐射事故事件进行不同维度的统计分析。经过10个月的建设,平台于2018年10月上线运行,并融入了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管理系统。

三、未来发挥的作用

平台的上线使用,代表我国首次将核电、核设施领域“经验反馈”的概念与做法引入核技术利用领域,属于我国首创、国际领先的做法。这也是针对核技术利用领域的特点,宣贯核安全文化、贯彻“理性、协调、并进”核安全观的有效举措。

目前平台已积累了1万余条监管记录,500余条辐射事故记录等历史数据。随着平台的上线运行时间的不断增加,3000多监管用户及7万多核技术利用单位用户必将不断充实平台的数据积累,不断推动核技术利用监管的经验交流、经验积累。也将为今后的核技术利用监管领域大数据分析提供良好的数据基础,为促进各项管理政策的科学制定提供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