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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废水泄漏可能对人体造成怎样的影响?
  [2016-01-04]    来源:《核与辐射安全百问百答》

核设施产生的含放射性的废水正常情况下不允许排放,这些废水要通过净化去除放射性物质,净化后的含微量放射性物质的废水有控制地排入环境。核设施设计时已经考虑了万一发生泄漏事故时的收集设施或措施,如果有少量废水进入环境水体,要对水体进行监测,必要时限制对水体的使用,以防止可能对公众造成的影响。

放射性物质进入水源或水体后,将在水中迁移和弥散开来,并在水生动植物中浓集。水中放射性核素的浓度将与释放到水中的放射性物质的量、放射性物质的理化性质及水体性质(水体体积、水体流速及其他水力学特性等)因素有关。

放射性物质进入水源或水体的可能后果是使水源或水体受到放射性污染(包括化学污染)。受放射性污染的水体将可能主要通过内照射途径(食入污染的水或水生生物,以及食入用污染水灌溉的农作物)对人体产生辐射照射。可以看出,放射性污染的水对人体的危害途径及大小直接与水源的利用情况有关,一般更关注的是污染水的食入。其在公众中可能造成的心理社会影响往往要远大于放射性污染的水对公众健康的可能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