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原子能机构在“发展核活动中的安全文化”中指出了核安全文化的发展历程,即核安全的实现应有三个发展阶段:从开始的被动接受,到单位的自身要求加以达到,再到人人主动加以完善。因此,核安全的实现是一个不应停顿和逐步提高的发展历程。初级阶段即为第一阶段,核安全是基于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是一种被动、置于管理压力下的核安全;中级阶段即第二阶段,良好的安全绩效成为单位努力实现的目标之一,不必依靠来自外部监管的要求和压力;高级阶段即第三阶段,单位自觉且不间断地加以改善安全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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