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原子能机构在“发展核活动中的安全文化”中指出了核安全文化的发展历程,即核安全的实现应有三个发展阶段:从开始的被动接受,到单位的自身要求加以达到,再到人人主动加以完善。因此,核安全的实现是一个不应停顿和逐步提高的发展历程。初级阶段即为第一阶段,核安全是基于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是一种被动、置于管理压力下的核安全;中级阶段即第二阶段,良好的安全绩效成为单位努力实现的目标之一,不必依靠来自外部监管的要求和压力;高级阶段即第三阶段,单位自觉且不间断地加以改善安全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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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报专栏
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某厂排放区域补充特性调查项目四次采购公告[12-12]
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管整体态势数据分析项目采购公告[12-06]
“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实验设备和现场监测设备采购项目”成交公告[11-30]
中国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三十年回顾
技术与科学机构在加强核安全和核安保方面面临挑战的国际会议
“核雾染”释疑专题
纪念311日本福岛核事故一周年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