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电站的产生的废物分为三类:低放射性废物,中放射性废物和高放射性废物。低放射性废物包括受到轻微污染的固液体;中放射性废物指核电站的固液体废物,如用过的反应堆构件、零件等;高放射性废物指乏燃料经处理后剩余的废物。(乏燃料指燃耗深度已达到设计卸料燃耗,从堆中卸出且不再在该反应堆中使用的核燃料组件(即乏燃料组件)中的核燃料。其中有未裂变和新生成的易裂变核素、未用完的可裂变核素、许多裂变产物和超铀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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