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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2021年核与辐射安全技术审评部分外协项目(7项)二次采购公告
  [2021-07-09]    

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于2021年6月2日发布了“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2021年核与辐射安全技术审评部分外协项目(61项)采购公告”,在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有部分项目提交文件单位数量不足,现根据相关要求,就上述项目开展第二次公开征集报名,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次公开征集的项目共7项,清单见附件。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2021年核与辐射安全技术审评部分外协项目(共7项)(具体项目名称详见附件2)  

(二)采购编号:见附件。  

(三)采购预算:见附件。  

二、项目采购范围  

2021年核与辐射安全技术审评部分外协项目(7项)采购,具体内容和要求见采购文件第四部分技术要求(本项目采购文件将于收到供应商报名表后发送)。  

三、项目周期要求  

详细时间节点见采购文件第五部分商务要求(本项目采购文件将于收到供应商报名表后发送)。  

四、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必须是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签订合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等;  

(2)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须具有完成本项目所必须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质量控制能力;  

(4)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部分项目接受联合体报价(详见采购文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供应商报名及采购文件取得方式  

第一次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继续有效,将直接参与后续的评审,本次无须报名。对于新的报名单位,请于本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附件《报名表》扫描件发送至yangkaihong@chinansc.cn并电话告知(上班时间: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我方收到报名表和电话后将向意向单位发送采购文件电子版。  

七、供应商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要求  

请本次新报名参与本项目的单位于本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11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前向我方做出一次性书面应答。应答文件请置于密封的档案袋中,封口处应盖有报价方完整的公章。若我方接收人员发现有文件密封不严的情况,有权拒收。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凯红  

电  话:010-82205748  

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国家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技术研发基地(知兴东路9号) 

附件:2021年核与辐射安全技术审评部分外协项目(7项)二次采购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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