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通知公告
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2024年核与辐射安全技术审评部分外协项目(52项)采购公告
  [2024-05-11]    

根据工作需要,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拟开展2024年核与辐射安全技术审评部分外协项目(52项)采购工作。按照国家及中心相关规定,本单位决定采取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满足本项目的合格供应商,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应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2024年核与辐射安全技术审评部分外协项目(52项)(具体名称详见附件1)。

(二)采购编号:详见附件1

(三)采购预算:详见附件1

二、项目采购范围

2024年核与辐射安全技术审评部分外协项目(52项)采购,具体内容和要求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技术要求(本项目采购文件将于收到应答商报名表后发送)。

三、项目周期要求

详细时间节点见采购文件第四部分商务要求(本项目采购文件将于收到应答报名表后发送)。

四、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必须是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签订合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等;

(二)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须具有完成本项目所必须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质量控制能力;

(四)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六)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七)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报价;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供应商报名及采购文件取得方式

请有意向参与本采购项目的单位于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报名表》(见附件2)扫描件发送至yangkaihong@chinansc.cn并电话告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我方收到报名表和电话后将发送采购文件电子版。

七、供应商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要求

请应答商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第11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前向我方做出一次性书面应答。应答文件请置于密封的档案袋中,封口处应盖有报价方完整的公章。若我方接收人员发现有文件密封不严的情况,有权拒收。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凯红/李扬

电  话:010-82205748/5675

 址:国家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技术研发基地(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知兴东路9) 

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