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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区域核与辐射应急监测物资储备库(西北库)项目招标代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2025-04-13]    

根据工作需要,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拟开展区域核与辐射应急监测物资储备库(西北库)项目招标代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工作,根据相关规定,本单位决定采取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满足本项目的合格供应商,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区域核与辐射应急监测物资储备库(西北库)项目招标代理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编号:NSCCG2025-007B

(三)采购预算:0万元

二、项目采购范围

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区域核与辐射应急监测物资储备库(西北库)项目招标代理服务采购项目。具体内容和要求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技术要求(本项目采购文件将于收到应答商报名表后发送)。

三、项目周期要求

详细时间节点见采购文件第四部分商务要求(本项目采购文件将于收到应答报名表后发送)。

四、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由采购人查询。如果供应商存在特殊情况,无法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查询上述信息的,由供应商自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本项目特殊要求:无。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供应商报名及采购文件取得方式

请有意向参与本采购项目的单位于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报名表》扫描件发送至machi@chinansc.cn并电话告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我方收到报名表和电话后将发送采购文件电子版。

七、供应商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要求

请应答商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第11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前向我方做出一次性书面应答。应答文件请置于密封的档案袋中,封口处应盖有报价方完整的公章。若我方接收人员发现有文件密封不严的情况,有权拒收。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驰

电话:010-82205565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国家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技术研发基地(知兴东路9号)

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