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作为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直属事业单位,是我国唯一全面从事核安全与辐射环境监督管理技术支持与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全面负责我国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的技术支持,主要包括:核安全与辐射环境监管技术支持;民用核设施核安全监管政策与法规研究;民用核设施安全审评与监督技术支持;辐射环境安全审评与监督技术支持;核事故与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响应与评价;核安全与辐射防护科学研究,相关技术咨询与信息服务。
为适应业务发展需要,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志投身国家生态环境保护事业。
3.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具备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4.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条件(以毕业时的学历学位为准)。
5.具备岗位职责要求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和工作能力。
6.严格执行保密纪律。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名。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具体条件
本次招聘人数为1人,具体岗位及要求见下表。
岗位名称 |
岗位职责 |
岗位条件 |
人数 |
工作地点 |
司机 |
1.负责中心日常车辆派遣业务。 2.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处理突发情况。 3.负责所分摊车辆年度验车、保险、日常清洗及维护保养。 4.承担应急、监测任务,能够到外地出差,执行长途任务。 5.负责周末假日备勤值班工作。 6.完成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
1.中专及以上学历。 2.持有有效B1驾驶证,具备相应的驾驶技能和经验,总驾龄8年及以上,B1驾龄3年及以上,未发生过重大交通事故。 3.年龄45周岁及以下。 |
1 |
北京 |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结束,公告发布于中心官网(http://www.chinansc.cn/)。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邮件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不接待来访。应聘人员请在招聘公告中下载报名登记表和诚信守纪承诺书,签署诚信守纪承诺书并扫描为PDF格式文件,连同报名登记表、无犯罪记录证明打包发送至:chinansczp@126.com。本次招聘每名考生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不得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
3.资格审查。中心组织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参加考试的人选。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考生须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对于报考人员提供虚假证件、材料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四、考试安排
考试包括面试和驾驶考试,面试满分为100分,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分数6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驾驶考试。驾驶考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和驾驶考试按5:5的权重计算得出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设置合格分数线(70分),总成绩7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环节。
面试和驾驶考试时间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未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驾驶证原件,毕业证、学位证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五、考察体检及公示聘用
根据总成绩,按照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实施体检。参加体检和考察的考生如有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可以按总成绩依次递补。总成绩同分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入考察和体检环节。未进入考察和体检环节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综合考虑考试、考察和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中心官网(http://www.chinansc.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且无异议人员,原则上应于一个月内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入职。
六、有关提示
本次招聘人员为事业单位非正式编制岗位,不解决北京户口。岗位聘用方式均为劳务派遣方式。
咨询岗位资格条件等问题,可与工作人员联系(010-82205659)。上述招聘工作安排如有调整,以中心官网(http://www.chinansc.cn/)最新公告为准。
附件1: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2:诚信守纪承诺书
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202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