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业务动态 > 中心业务 > 辐射安全环境评估 > 业务动态
中心参加电子辐照加速器示范性检查
  [2021-10-29]  作者:辐射源部 李亚东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以天津电子辐照加速器致工作人员放射性损伤事故为案例切实做好经验反馈,深入排查化解工业辐照领域辐射安全隐患。生态环境部组织开展电子加速器辐照装置辐射安全隐患专项监督检查。2021年10月13日,辐射源安全监管司在重庆组织开展示范性监督检查,中心副主任周启甫及相关人员参加示范检查。

为做好此次安全隐患排查,为电子辐照加速器提供监督检查技术依据,中心辐射源部在深入研究调查天津电子辐照加速器致工作人员放射性损伤事故的基础上,编写了《2020年天津电子辐照加速器致工作人员放射性损伤经验反馈材料》,制定了《电子加速器辐照装置辐射安全监督检查技术要求》(以下简称《技术要求》),针对安全标识、紧急出口指示、应急照明、安全联锁等辐射安全防护措施提出了细致的技术要求和功能实现要求。 

在重庆开展的示范性检查是电子加速器辐照装置辐射安全隐患专项监督检查的第一站,生态环境部西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及辖区内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等省生态环境部门监督检查人员参加。为指导各省在其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中做好电子辐照加速器辐射安全隐患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统一检查标准,中心相关人员向检查组及专家详细介绍了《技术要求》及现场监督检查方法。检查组分两组对本次示范检查的重庆渝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台电子辐照加速器辐射安全防护措施和设施进行了逐项检查和验证,发现了加速器钥匙开关不唯一、防人误入装置设置不规范、拉线开关未覆盖人员可达全部区域、通风系统未与防护门联锁等安全隐患。 

通过此次示范性检查,进一步验证了《技术要求》的有效性及合理性,为各地区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及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在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中做好电子辐照加速器辐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提供了技术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