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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向核二司汇报核动力厂老化管理导则修订框架建议
  [2021-05-18]  作者:老化评估与安全改造部 侯春林  


近日,中心相关部门按照工作进度安排向核电安全监管司汇报了HAD103/12《核动力厂老化管理》导则的修订计划与框架建议。核二司司长汤搏,核二司经验反馈处的相关领导和官员,中心相关技术人员参加了此次会议。

首先,导则修订组向与会领导详细汇报了IAEA核电老化管理发展历程、《核动力厂老化管理》导则修订原则、新旧《核动力厂老化管理》导则主要对比内容结果,《核动力厂老化管理》导则修订框架建议。随后,各参会人员针对汇报内容进行了充分沟通和讨论。最后,汤搏充分肯定了中心对《核动力厂老化管理》导则修订前期完成的调研和对比工作,汤搏指示,要发挥专业技术人员优势,注意修订后《核动力厂老化管理》导则与HAF103《核动力厂运行安全规定》、《核电厂运行许可证》有效期延续的技术政策和HAD103/11《核动力厂定期安全审查》等其它相关技术文件的衔接,重视修订后《核动力厂老化管理》导则的可实用性。 

此次会议的顺利召开,为《核动力厂老化管理》导则的修订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