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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派员参加田湾核电站7号机组FCD前核安全检查
  [2021-05-20]  作者:厂址部 孙锋  


近日,国家核安全局组织检查组对田湾核电站7号机组核岛基础浇筑第一罐混凝土(FCD)前现场准备情况进行了例行核安全检查。检查组由生态环境部核电监管司副司长郝晓峰带队,组员来自核电监管司、生态环境部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等单位。中心相关部门有关人员参加了检查。

检查组听取了江苏核电有限公司及相关单位关于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工作进展情况、施工质量保证、核岛地基前期施工遗留问题处理情况和7号机组核岛FCD前的施工准备情况的汇报,并通过现场查看、文件检查及人员座谈等方式,对7号机组核岛基础浇筑混凝土前准备情况和质量保证大纲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与核实。通过检查,检查组认为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建造阶段质量保证体系运转正常。土建施工组织健全,核岛FCD施工方案完备,施工器具材料及混凝土生产设施设备基本准备就绪,基本具备浇注第一灌混凝土的施工条件。同时,此次检查针对重点问题形成7项核安全管理要求。 

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采用俄AES-2006机型,AES-2006是在VVER-1000机型150堆年运行经验的基础上改进设计而成,进一步提高了机组的经济性和安全性指标,属三代核电技术,取得了欧洲EUR认证。此次核安全检查,为田湾核电站7号机组建造许可证的获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